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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这一些地方马上要拆!具体范围→

来源:应用领域点击: 发布时间:2023-10-28 17:48: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法律法规,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翠屏山街道办事处长山社区、乔家湖社区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云龙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并且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有: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和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的最终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自本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有关法律法规,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徐州市鼓楼区丰财街道下淀社区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并且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有: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和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的最终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自本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徐州市连霍北侧道路建设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23〕255号,2023年7月7日批准征收),同意将我区新区街道麦楼社区、台上社区8.8787公顷(其中耕地5.9984公顷)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位于铜山区新区街道台上社区的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0.0004公顷征收为国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等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现将批准的征收土地公告如下: